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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0-02-23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本科教育质量革命。抓教师,促教学,实现教学过程的有效监控,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决定完善我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加强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团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选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学习成绩优秀;

2.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团结协作精神强;

3.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办事公正,敢说真话,工作积极主动,能真正反映学生意见。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方式

1.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自然班学习委员担任;

2.信息团长、副团长及分团长,分别由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风建设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由校、院学生会推荐。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颁发聘书。

3.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年聘任一次,聘期一年,学生毕业或申请退出时,自动解聘。

4.学生教学信息员在任期内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以上,工作作风散漫,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等,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考察确认后予以解聘。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1.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政策与文件;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做好网上评教工作;

5.协助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督导员,召开学生座谈会及在学生中进行的调研活动;

6.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7.与所在学院的校教学督导员保持联系并参加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组织的会议及相关活动;

8.协助做好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信息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教学信息,经归纳整理后每月提交一份“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汇总表”,由教学信息团汇总后提交到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

9.协助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组织大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由学生教学信息员组成的学生教学信息团,属学生自治组织,设团长 1 名,副团长 1-2 名,由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和校学生会共同管理,在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对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信息员和信息团个别,分别授予年度优秀信息团干部和优秀教学信息员,每年评选一次并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和违纪的学生信息员,提出批评,并取消其学生教学信息员资格。

第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本、专科及预科学生,由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二○一九年八月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