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各类教学活动实施的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运行组织与指导;
二、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各评估项目标准与管理制度的制订或完善;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组织推动诊改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并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开展日常课堂巡查、“三期”教学检查和其它专项教学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五、负责组织学校教学运行的质量检查、督导及各项质量评估工作,定期通报质量情况;
六、负责定期编写和发布督评信息简报;负责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撰写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及其它教学质量专项报告;
七、负责组织开展评教、评学工作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完成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