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及说明 |
分值 |
评价分 |
教学过程管理(42分) |
领导高度重视 |
教学院长每学期召开3次以上教学专题会议计1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计1分,缺1次或1项扣0.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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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次数 |
学院领导、基层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听课8学时以上计3分,未达到者每次扣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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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材料上报情况 |
按时上交项目申报书、授课计划、开课计划、教材征订表等教学相关材料,计2分;及时维护教务系统中的信息计1分,未按时上交或者及时维护的每次扣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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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和调停课次数 |
课表按时录入教务系统计1分,未达到要求每次扣0.3分,人均调停课次数不超过1次计2分,每超过1次扣0.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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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组织安排情况 |
考试安排按时录入教务系统计2分;未达到要求每次扣0.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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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成绩规范性 |
除学籍异动的特殊情况外,提交成绩变更次数与学生人数比值 ≤ 1%的计2分,每增加1%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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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成绩评定、答辩材料、论文正本等档案完整、规范,计3分;每一项不完整、不规范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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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调整情况 |
人才培养方案定位准确,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计2分,除教学改革或按程序报批除外,教学计划调整1次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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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秩序情况 |
教学秩序稳定,无教学事故计3分,通报批评扣0.5分/次,一般教学事故扣1分/次,严重教学事故扣2分/次,重大教学事故扣3分/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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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 |
开设双学位计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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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情况 |
开设“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全部使用“马工程”教材;其他通识必修课、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全部使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中的教材,计3分,未达到者每门课扣0.2分,“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中无课程对应的教材不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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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使用与管理日志详细,安全措施到位计1分,出现安全事故1次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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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执行、记录 |
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实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档案完整计3分,缺1份扣0.2分,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有实验课而出现未开设的情况,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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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每个专业有2个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计2分;少1个扣1分;与大型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计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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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过程管理 |
具有科学规范完备的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践工作方案、实习实践计划表及实习总结等档案完整计2分,集中实习学生达到毕业生人数的50%计2分,每降低10%扣0.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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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管理情况 |
按时按要求审核创新学分计3分,抽查发现审核错误(核定学分与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应得学分不一致)1项扣0.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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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26分) |
教材建设 |
主编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每部2分,副主编每部1分,参编每部0.3分;出版1部实验教材计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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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经费 |
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经费的计2分,获得校级实验设备经费使用效率低于90%者,每降低10%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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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情况 |
建立实验室开放制度,规范开放记录,每个实验室每年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不少于20次,每少一次扣0.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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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
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开展6次以上教研活动计2分,每少一次扣0.3分,每学期专题研究教学方法改革1次以上计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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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立项及完成情况 |
获得省部级教研项目每项分别计2分;未按时按要求结题的省部级、校级教研项目每项分别扣1分、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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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教研论文情况 |
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计4分,发表1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含CSSCI扩)来源期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计3分,发表1篇省级一般学术期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计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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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管理情况 |
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每项分别计2分、1分、0.2分;未按时按要求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每项分别扣0.5分、0.2分、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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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程 |
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工程每项分别计4分、2分,课程中心平台每上传课程1门并验收合格计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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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项目 (18分) |
教学成果奖 |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项计4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3分、2分、1分,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1.5分、1分、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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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竞赛 |
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奖每项计4分,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4分、3分、2分,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2分、1分、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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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技成果 |
获得国家级大学生科技成果奖每项计3分,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3分、2分、1分,满分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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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学科竞赛 |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4分、3分、2分,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计1.5分、1分、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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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科竞赛 |
按时按要求完成校级学科竞赛计1分,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校级学科竞赛每项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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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获奖情况 |
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获奖数与学院应推荐报送数的比率为100%计2分,评审未通过者每篇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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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管理 (4分) |
档案管理 |
1.能及时整理年度教学工作状态数据,数据准确,表格制作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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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档案归档及时,材料规范完整,符合建档目录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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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10分) |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其运行效果 |
各教学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措施得力,运行情况良好。“三期”教学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过程记录、有小结,教学秩序稳定。出现教学异常情况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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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学 |
积极组织教师参与评学,教师评学参与率A.≥90%得1分;B.≥75%、<90%得0.5分;C.<75%得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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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评教 |
1.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教,学生评教率:A.≥95%得1分;B.≥85%、<95%得0.5分;C.<85%得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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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组织教师听课评课,同行互评评教率:A.≥90%得1分;B. ≥75%、<90%得0.5分;C.<75%得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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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建设与督导委员会(专家)评教率:A.≥90%得1分;B.≥75%、<90%得0.5分;C.<75%得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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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与评估 |
试卷、教学基本文件、教学档案、毕业论文等专项抽查评价结果(按照评估体系的标准评分)折合成相应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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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 |
完成2016年度的评建任务,按时提交院系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自评报告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分结果折合成相应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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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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