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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评价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0-02-23

实验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通过评价,调动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2.通过评价,强化实验教学质量意识,完善实验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使学生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与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

   3.通过评价,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实现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评价依据

1.《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鄂民院科院教发201241号)

2.《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实验守则》(鄂民院科院2011167号)

   三、评价原则

   1.体现理论与实践统一,实验准备、过程与结果统一,对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学生的实验能力进行客观地评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同行、专家对教学质量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对象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内开设的实验课及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五、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实验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

   六、评价方法

1.学生评价、同行评估。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组织通过网上评教方式进行。

2.专项评价。由学校组织采取听课、检查实验室、查阅实验室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相关实验课进行评价。

七、评价等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等次。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及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

八、评价结果应用

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向教师所在院(部)反馈,由院(部)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价结果作为实验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年度综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表: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评价表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评价表

教学单位

专业

课程名称

班级

人数

开课学期

评价指标

 

分值

评分

一级

二级

实验

教学

质量
  (80
)

实验准备

教学文件: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义、指导书及课件,齐全规范

10

实验准备:所需仪器设备准备和调试到位,实验材料齐全

10

实验教学

实验预习:有实验预习任务布置和检查

5

实验类型:验证性、综合性与创新性实验安排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10

教学方法:演示、指导到位,操作规范

5

实验组织:实验开出率100%;实验分组合理;记录完整

5

教学效果:讲解、示范、指导、操作等环节组织到位

10

实验报告

报告要求:内容齐全、规范

10

报告批改:批改认真,判断客观

5

实验考核

考核方式:按照课程要求采取相应的考核方式。

5

成绩评定:以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实验成绩登记规范

5

 

实验

管理

(20)

制度

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职责、操作规范及防盗、防火、防事故等管理制度健全

5

设备

器材及设备管理:财、卡、物相符,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责任到人,使用、维护记录完整,设备完好率≥95%

5

档案

档案管理:各种实验及实验室档案材料齐全

5

责任

责任明确:安全、设备、耗材、药品(含剧毒药品)等管理落实到人,措施具体

5

合计

100

总体

评价

检查人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