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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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暨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教学质量保障中心联合教务处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重要环节抽查。检查时间:自查阶段(2022年4月29日至5月19日);抽查阶段(2022年5月24日至5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通过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主要环节的检查评价,了解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和教学管理状况。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建设,教学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过程材料和结果材料,都须作为教学文件归档,归档要及时、全面、规范。

    检查重点

    1.涉及专升本的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2.蓝墨云班课整体建设情况检查:蓝墨云平台教学检查自有教师覆盖率100%。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人才培养质量智能监测系统教学目标达成度完成情况,以此反应教师的教风;利用云班课考勤记录及出勤率,以此反应学风;各教学单位云班课建课数量、师生活跃人数、教师在平台发布教学资源总数,包含视频类、音频类、图片类、文档类、图文页面类、网页链接类等;教师课堂开展教学活动形式总数,包括作业/小组任务、投票/问卷、头脑风暴、轻直播/讨论、测试活动、课堂表现及技能考试等;班课活动指数等实时数据,将每位教师的建课情况和目标达成度完成情况排序,用数据说话,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并将此排序结果作为年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条件之一;对云班课建设滞后的教师应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后续学校重点抽查云班课建设情况。

    教师听课评课

    根据学校规定,“科级以上管理干部、青年教师导师、新进教师每学期听课不低于8学时,其他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不低于6学时。”教师听课过程中须做好记录,按照课堂评价标准评分,填写评价意见,并给予任课教师简明扼要的反馈意见。

    1.各二级学院统计教师听课情况,并收集归档教师听课表;

    2.结合本单位实际,总结优质课、观摩课或示范课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蓝墨云平台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活动,提升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

    (三)领导听课评课

    1.随堂听课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每位校领导、处级干部听课不少于2次。

    听课评价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或到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图书馆712室)领取。各位领导可自行安排听课,按照各二级学院课表,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

    2.集中听课

    由教学质量保障中心(以下简称质保中心)统一组织校、处级领导集中听1次思政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召开师生座谈会,征求师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教师座谈会的教师不低于本单位教师总数的40%,选取学生代表参加。其中,对于涉及学校层面、其他教学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提炼形成文字材料写进总结表(附件2)。汇总后的师生合理化意见或建议,质保中心将向相关部门、教学单位进行反馈。

    (五)开展课堂教学巡查

    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日常巡查力度,实行课堂教学例行巡查的常态化。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课堂教学例行巡查的频次和力度,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课堂教学例行巡查,加强课程教学组织的管理,减少课堂管理松懈、师生课堂教和学精力投入不足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各教学单位须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巡查并予以统计。

    (六)实践教学检查

    实践教学主要环节主要包括:实验教学、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院专业实际,按照实践教学规范开展相关实践教学工作的自查,并报送《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材料检查表》(见附件3)。

    三、组织评教

    (一)评教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本学期评教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排课、配课与核查工作。

    1.排课、配课:各教学秘书务必在5月15日前完成排课、配课;

    2.核查:5月18日前与赵泽亮工程师(正方系统)对接,确认排课配课准确无误。

    (二)网上评教

    1.学生评教:第14-15周进行,由教学质量保障中心负责组织,按照集团统一规定和要求评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专家评价: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按照集团统一标准进行;

    3.教学资源评审委员会评价: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按照集团统一标准进行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不限于本通知所要求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要客观总结分析本单位教学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查找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理清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制定持续整改提高措施,少用描述性语言,多用事例和检查数据说明。

    (二)按时完成排课配课

    各教学单位教学科,务必在5月18日前对教务系统进行维护,及时核查、完善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排课、配课,确保

    学生评教、专家评价及教学资源评审委员会评价能顺利进行。

    (三)评教结果影响

    本次教评结果,将直接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挂钩,各教学单位若没有完成专家评价及教学资源评审委员会评价,BI系统将无法生成评教结果,直接影响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其责任由教学单位自行负责。

    (四)材料提交

    第13周周四(5月19日)17点前通过OA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材料检查表(附件3)、期中教学检查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OA流程串发:教学秘书(发起)→分管教学领导(审批)→教学质量保障中心贺老师(协同)。

    附件1 湖北恩施学院听课评价表

    附件2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附件3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材料检查表

    附件4 期中教学检查基本信息统计表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